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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对君主的教诲

阿鲁里斯 古典学研究 2022-07-13

编者按:原题为《智慧与命运:<李尔王>中的君主教育》,阿鲁里斯(Joseph Alulis)撰,马涛,节选自《古典诗文绎读·西学卷·现代编(上)》(刘小枫选编,北京:华夏出版社,2009年,页227-243)。



《考荻丽娅与李尔王》,约翰·吉尔伯特,1873


在《李尔王》(King Lear)最后一场,格罗斯特(Gloucester)之子埃德加(Edgar)得到老君主在戏开始时放弃的皇冠。这个事实引发一个问题:为什么埃德加受冕是整部戏的必然结局?这个问题又触发了另一个问题:该剧的主线和次线之间是什么关系?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把我们引向第一个问题的答案,从而向我们揭示该剧的中心内涵,即关于君主的教诲。有智慧的君主才是好君主,而政治智慧的核心就是理解命运(fortune)在人事中的地位

本文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探讨次线和主线的关系,以及次线引发的一些问题。第二部分考察次线对它引发的这些问题分别注入了什么内容。第三部分提出一些抛砖引玉的评述,阐明次线如何烘托主线,即李尔的故事。



莎士比亚之前,李尔的故事已有五六十种版本,其中均未出现类似于这一次线的情节(K. Muir 1972,xxxix注2)。莎士比亚从锡德尼(Sir Philip Sidney)《阿卡狄亚》(Arcadia)中借取了这一次线。格罗斯特及其儿子们的故事,类似于锡德尼笔下帕夫拉果尼亚王(King of Paphlagonia)及其两个儿子的故事。莎士比亚出于什么意图非要添加这个故事呢?答案可能就在于这个故事与李尔的故事之间的联系。

最明显的联系在于两者的相似性。李尔的故事,讲述一位国王把一切给了两个伪善的女儿,剥夺了诚实的女儿的继承权,结果两个坏女儿反过来虐待他,而那个失宠的女儿前来营救。格罗斯特的故事,讲述一位伯爵提拔无义的私生子,剥夺忠诚的儿子的继承权,于是“眼见着”前者虐待自己,后者前来解救。次线重复了主线。

通过重复一个以孝道为中心问题的故事,次线从两个方面突出了这个问题的显著特点。格罗斯特的故事不仅使李尔故事之惨烈普遍开来,而且也使之更为真切。布拉德雷(A. C. Bradley)阐述了第一点:


故事的重复并不是简单地使这个悲剧中所见证的伤痛翻倍:它还使人惊异,使人恐惧,因为它表明李尔王的愚蠢和他女儿们的不义绝非偶然,也绝非个体的异常行为,而是缘于那个冰冷蒙昧的世界里一只命运的恶手在施怪。(1968,215。Schlegel 亦有这种评述。见K. Muir 1972,lvi)


卡维尔(Stanley Cavell)针对第二点说:“李尔精神上承受的痛苦,格罗斯特在身体上承受着”(页278)。有些批评家,比如约翰逊(Samuel Johnson)柯尔律治(Samuel Taylor Coleridge),认为格罗斯特被剜去双眼“在戏剧表现中让人难以承受,因为它过于恐怖”(K. Muir 1984,2、9)。但这一情节的必要性在于,任何比这轻微的恐惧都不足以在身体上表现出李尔精神上遭受的痛苦。“为了匹配李尔经历的另一种惨祸,这种残忍和恐惧在剧情上就有其合理性”(Granville-Barker,1,274)。

可以肯定,次线讲述的故事重复了主线的故事,造成了上述效果。但次线还起了其他作用:它讲述了一个不同于儿女孝道的故事,因此引出了李尔故事中的其它问题。


《李尔王》,英国TNT剧院演出话剧


从第三幕第六场最后一段话中,我们可以隐约瞥见这个不同的故事。埃德加这样评价李尔的不幸:“国王有的是不孝的逆女,我自己遭逢无情的严父”(3.6.108)。在两条线索的对照之下,格罗斯特与李尔相对应。莎士比亚在此暗示,他也把埃德加看作与李尔对应的角色,从而为剧末埃德加受冕作了铺垫。然而,李尔虽然遭受了两个女儿的不义,但他也是对第三个女儿行不义的人。为了使埃德加和李尔之间的对比更充分,必须纳入埃德蒙(Edmund)埃德蒙是埃德加的反面,两人一起形成了李尔王的衬托。所以,次线不只重复了主线,还讲述了一个不同的故事,使原有的故事臻于完善。

一旦见出两个故事之间的另一重关系,我们关注的焦点就随即从私人领域转向了政治领域。托尔斯(Leo Tolstoy)把《李尔王》的次线称作离题。此言不差,但这一离题实属有意为之。当主线愈加私人化时,次线愈加具有政治感。如格兰威尔-巴克(Granville-Barker)所说,李尔的故事在第三幕因为“一个突如其来的灵感的推动”走向高潮(1946,1.271)。在这个过程的开始,李尔身负“特权和一切君主的尊荣”(1.1.130-31);而末了,他不过是个“可怜的、衰弱的、无力的、遭人贱视的老头子”(3.2.20)。第一幕时,他惦念着防止王国“他日的争执”(1.1.43-44);第三幕,他完全陷入对“儿女忘恩”的恼恨不能自拔(3.4.14)。李尔最一开始被称为“尊贵的王上”,他对待其他统治者也是站在当权者的位置。到了第三幕,他自称不过是两个不孝女的“年老的仁慈的父亲”(3.4.20)。

次线确实偏离了这一线索:在埃德蒙身上,次线沿着相反的方向发展,同样有不可抵挡之势。在第一幕,埃德蒙过着完全私人的生活,是个没有任何公众地位的私生子。到了第二幕,他成功地唆使格罗斯特厌弃埃德加(“他不是我生出来的”,2.1.77),使自己成了继承人。在第三幕,他在康华尔(Cornwall)面前告发格罗斯特,称其同情李尔并里通前来营救老国王的外敌,结果取代自己的父亲成了伯爵。


《李尔王和他的女儿们》,朱莉娅·玛格丽特·卡梅隆,1872年拍摄


第三幕时,正当李尔陷入了疯癫这个绝对私人的国度,我们见到埃德蒙上升至主要的公众角色。至第五幕,若是如了里根(Regan)的愿望,埃德蒙就成了康华尔公爵(5.3.69-79),离整个王国的统治者地位仅一步之遥。剧中的傻瓜(the Fool)对这样相背发展的情节作了评价。在对(Kent)所讲的一段话中,他对比了“滚下山坡的大车轮”与“上山去的大车轮”(2.4.69-72)。他想让肯特明白,前者就是李尔;而观众可以辨认出,后者就是埃德蒙。正如抓住滚下山坡的车轮不放会让你摔断脖子,挡住上山车轮的道路也会让你粉身碎骨。格罗斯特的不幸在于,他遭到来自两个方向的双重打击。

主线叙述一位君主的陨落,次线叙述另一位君主的上升。两条线索不只是讲述父亲的愚蠢与子女的忠诚或不义,应该说,两个故事都讨论了政治统治。显然,从第一次提到“划分国土”(1.1.3-4)开始,这部戏就与“政治统治”相关。不过,次线尤其关注这个问题。当我们思考埃德加的故事时,这一点就会更加明了。

要领会埃德加的故事之于莎士比亚的意义,我们只需要设想,若没有他,剧末会是什么样的情形。按莎士比亚的构想,李尔故事的戏剧结局要求李尔和考荻丽娅(Cordelia)的死、邪恶人物的终结以及王国在一个英明的统治者之下重新统一。次线服务于所有这三点。如果没有次线,结局只能按Quarto版所示的那样,把埃德加的角色归给阿尔巴(Albany),另把埃德蒙的角色转给康华尔。与某些原始资料相反,莎士比亚把李尔的一个女婿写成正人君子,把另一个写成恶棍。此外,他还给这两个人的谈话安排了冲突(2.1.10-11,3.1.19-21,3.3.8-9)。这种安排似乎预示着两个人之间的一场争斗:康华尔殒命,阿尔巴尼统一王国成为君主。在这场争斗之前,打败法军之后,康华尔本应扮演了谋杀李尔和考荻丽娅的角色。最后,要除掉高奈利(Goneril)和里根,只需想象康华尔和高奈利尔之间有私情(正如高奈利尔和埃德蒙一样),并让高奈利尔杀死自己的妹妹然后自杀(正如剧中所写)。


考荻丽娅


舍弃这样的结局,加入埃德加和埃德蒙这一对兄弟角色,究竟带来了什么?尤其是,让埃德加代替阿尔巴尼成为国王,究竟造成了怎样的不同?以下四点似乎特别值得注意。

第一,阿尔巴尼和康华尔在第五幕的争斗仅仅是两个合乎礼法的(conventional)王位继承者之间的争斗。然而,埃德加和埃德蒙之间的争斗是善与恶、正义与不义之间的斗争,是剧情的高潮所寄。在第四幕,次线的发展主要关注埃德加如何成功地阻止了父亲自戕。埃德加行动中的想法全都表达在他对父亲讲的一句话中:“你的生命是一个奇迹”(4.6.55)。这一幕长度仅次于第一幕,其中埃德蒙只有一句台词,他对高奈利尔说:“对你的情义,我愿以死相鉴”(4.2.25)。在这倒数第二幕(亦即两人争斗的前奏),埃德加与生命联系着,而埃德蒙和死亡联系着。

第二,埃德加不像阿尔巴尼那样对王位有合乎礼法的权利。在第五幕第三场,阿尔巴尼声明了自己的统治权(5.3.60-62),这是他的头衔以及与李尔大女儿的婚姻所赋予的权利(62-67)。在同一语境下,有人代埃德蒙提出相反的说法:“他的地位是他靠着自己的才能(grace)造就的”(68)。与此相似,埃德加的登上王位引出了一种不合礼法的统治要求,即一种与血统相对的“才能”的统治。

第三,阿尔巴尼具有美德,但他的美德仅限于忠诚与正派。在第一幕第四场,他没有及时发现高奈利尔蓄意忤逆父亲(271-272),不知道自己家里发生着事变(293);出于谨小慎微的个性,他听任妻子发号施令,尽管他有所保留(327)。与此相反,埃德加在第三幕和第四幕表现出极大的理智美德,他不仅足智多谋,而且还有智慧。

第四,本剧最后一段话谈到了新的统治者所见证的一切(5.3.324-25)。不过,见证最多的人不是阿尔巴尼,而是埃德加。在整个第三幕和第四幕中,阿尔巴尼不过蜗居在家,从别人的转述了解一切(4.2.2-9,69-97)。如果李尔的经历想要表达一个关键性的教诲,那么,有足够的机会来领会这一教诲的就是埃德加。因为埃德加亲眼见证了李尔在荒野(3.4.45-181)和多佛海滩(4.6.80-200)的经历,而且他对两个情境的评价表明,他受到了深深的震撼(3.6.59-60,100-107;4.6.85,139-40,172-73)。


1608年的四开本


由此,次线引出了三个关乎政治统治的具体问题。第一,象征死亡的埃德蒙与象征生命的埃德加之间对统治权的争夺,涉及两种不同的对善与正义的理解之间的斗争。第二,他们要求王位的权利都是基于品性(merit)而不是基于礼法,这提出了优秀的统治者应具有何种品性的问题;埃德蒙体现了一种坏的、或说僭主的品性,而埃德加则体现了一种好的、或说王者的品性。第三,次线以埃德加登上王位而结束,这触发了一个问题,即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如何使他适于统治。此剧的结局很令人满意,因为从对正义的认识、品性和教育各方面来看,埃德加都堪当此任。埃德加所受的政治教育揭示了政治智慧的意义。在下一部分,我将探讨次线分别赋予这些问题的内容。



善与正义


埃德蒙。在第一幕第二场,埃德蒙向我们展示了他所理解的善与正义。首先,他表明了自己对待这个问题的态度:“大自然,你是我的女神;我愿意在你的法律之前俯首听命”(1.2.1-2)。他所接受的指引,不是各族各邦看来似乎的善与正义,而是由自然决定的确乎的善与正义。他的话立刻表明,他认为什么才是自然认定为好的:无止境地全力满足欲望。他尤其重视众多欲望中最具代表性也最强烈的两种——色欲和财欲(1.2.11-16)。在同一幕中,埃德蒙声称人的自然倾向或“性情”是“好色”(1.2.1234-25)。如此看来,最好按照野兽来理解人的本性。既然善在于满足各种欲望,那么正义就是任何能最好地满足欲望的行为。这样的正义观必然导致强权统治。这种正义观体现在埃德蒙假托埃德加之名写的信中:服从没有权势的人是愚蠢的(1.2.47-49)。

这一场的末尾和开始时一样,埃德蒙独自在舞台上,大胆地剖露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既然凭我的身份,产业到不了我的手,那就只好用我的智谋。不管什么手段,只要使得上,对我来说就是合适的”(1.2.180-81)。他的女神教导说:“合适”或正确就是为了满足私欲可以不择手段,而强者最有可能这样行事,因此强者的统治就是正义的。

传统教诲把“合适”看作是节制欲望,埃德蒙对自然法则的理解恰恰与此相悖。他明确把这种传统斥为愚蠢。就在他对“合适”下了离经叛道的定义的同一段话中,他把埃德加的“高贵”或传统天性贬斥为“愚蠢的忠厚”(1.2.176, 178)。以这种方式,埃德蒙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在这两种对自然的不同理解中,哪种是正确的?孰为智慧,孰为愚蠢?


《李尔王》第一版,1623年


这一问题贯穿着整部剧。莎士比亚玩了个机关,他借傻瓜之口来表达传统智慧,戏剧性地表现出了这个问题。例如,傻瓜在他的一首歌里直指李尔,奉劝他应该节制(1.4.122-25)。更到位的是,傻瓜奉劝肯特抛下李尔,否则肯特会因为自己的忠诚而摔断脖子(2.4.65-72)。傻瓜继而评说自己的建议:“倘有什么聪明人给你更好的教训,请你把这番话还我:一个傻瓜的教训,只配让一个混蛋去遵从”(2.4.72-74)。简言之,只有“混蛋”才会把这样的建议称作智慧;一位“聪明人”明白这建议实际是愚蠢。之后,阿尔巴尼和高奈利尔之间的谈话也表达了同样的意思。阿尔巴尼斥责他的妻子对她的父亲无情无义:


高奈利尔:得啦得啦;全是些废话。

阿尔巴尼:智慧和仁义在恶人眼中看来都是恶的;下流的人只喜欢下流的事。(4.2.37-39)


埃德加。对于善和正义,埃德蒙大胆表达了不义之徒的看法,而埃德加却从未大胆表达正义之士的看法。埃德加在剧中的台词分量仅次于李尔,但约三分之一都集中于第三幕:他乔装成可怜的(Poor Tom)装疯卖傻。不过,正如第四幕中的李尔一样,我们可以从埃德加的言词中察觉一丝“疯狂中的理性”(4.6.173)。在其第三幕第四场中的讲话中,埃德加控诉了埃德蒙观点的疯狂或愚蠢,从而表达了他对善与正义的看法。

埃德加在第四场共有十三段讲话,其中两段不过是“汤姆冷着呢”之类的话(144,170)。在其余的十一段中,埃德加有七段都提到“恶魔”或者“地狱里的魔王”。这位佯装疯癫的明白人将恶魔与疯癫联系起来;也就是说,按照恶魔的指引行事就是疯癫,恶魔象征着节制欲望的“合适”的反面。传统认为,恶魔的罪恶在于背叛上帝。从传统的自然-法教诲来看,这正是埃德蒙的罪恶所在:面对决定何谓“合适”的上帝的统治,他不愿俯首听命,反而声称“合适”就是为了达到一己私欲可以不择手段。简言之,通过这番乔装,埃德加控诉埃德蒙关于自然的说法不是智慧,而是疯癫

这一控诉最完整地体现埃德加在第四场最长的一段话中(83-98)。我们记得,埃德蒙在出场时(1.2.1-21)突出的两种欲望之一便是性欲。似是在直接针对自己的兄弟,埃德加强调,放纵色欲会让人疯癫,而且也是疯癫最充分的表现。在这段话中,他一次次地指出自己过去的生活曾沉湎色欲,是色欲造成了自己的疯癫。他曾经高傲又自负——“惯爱挑逗情欲……”(83-85);他许下誓言,又撕毁誓言——“睡梦里都在转奸淫的念头……”(86-88);他贪酒好赌——“比土耳其人更好色”(88-90);他虚伪且心狠手辣——“被女人衣裳的悉悉索索搅得神魂颠倒”(90-94)。冗长地列举了自己的恶行之后,他警告自己的听众,“不要把你的脚踏进窑子里去,不要把你的手伸进裙子里去”(94-95)。由此,这十六行的台词描绘了造成疯癫的罪恶,其中有一半是针对色欲。正是由于性的欲望如此顽劣,满足它是如此自然,如此难以控制,所以它成了各种欲望的代名词。埃德加是在赞颂传统的教诲,主张必须使欲望符合“合适”,而不是让欲望支配“合适”。


1623年的对开本


这段话的核心部分(91-92)描绘了人因为纵欲的生活而导致的堕落,把五种罪恶表现为五种野兽的特性。品其意味,正如埃德蒙在剧中的角色和他自我透露的品性。因此,在第一幕和第二幕中,埃德蒙是一只“狡诈的狐狸”,第五幕中他成了一只“凶残的狮子”。在这五种野兽中,最核心的是“贪婪的狼”,这正符合埃德蒙发誓要夺取埃德加的属地的决心(1.2.15-16)。我认为“懒惰的猪”是指色欲,因为懒惰通常是放荡者的罪过。最后,埃德蒙成了一只“疯狂的野狗”。狗或许代表着灵魂中的血气(参《王制》575a-b)。埃德蒙因为血气上涌而陷入疯癫,这一理解引出下一个问题,即统治者的品性。


统治者的品性


僭主的天性。通过对两兄弟的人物塑造,莎士比亚分别勾勒出僭主与王者的不同品性。埃德蒙首先出场。在第一幕第一场,我们对他的最初印象还挺不错。他必须因为父亲犯下的罪而忍受痛苦,我们因此不禁同情他的不幸。某种程度上,我们的同情反映了我们的民主情怀。为什么某个人出身的不幸应该导致他蒙受不公?

在第一幕第二场,埃德蒙剖述衷肠的话直接诉诸这些民主情怀。正如柯尔律治所说,埃德蒙提出了长子继承权(1.2.3-6)和私生子的问题,反对这一社会规范是很好的民主立场。通过反抗这种不公正的社会习俗,埃德蒙赢得了我们的好感。考虑到他遭受的不义,我们也就原谅了他所为的不义,同时还崇敬他不愿逆来顺受的决心。“众神啊,帮助帮助私生子吧”(1.2.22),这似乎是在求告主宰战争的上帝证明人的自然平等,以抵抗残暴的习俗。我们崇敬埃德蒙的血气,因为我们认定,无论是对于自由还是统治而言,为自己的权利而斗争的决心都至关重要。此外,这样的血气与理智美德结合在一起。埃德蒙体现了一个敏捷、犀利而有条理的心灵。如哈兹利特(Hazlitt)所说,这样一个心灵的特征在于,“他的一句话顶得过万句”(K. Muir 1924, 14)。以柯尔律治的话说,埃德蒙具有“自然赐予的强大理智和坚毅有力的意志”(同上, 8)。

然而,埃德蒙的理智与意志效命于贪婪与欲望。在第二幕和第三幕,他凭借它们使自己的地位升至格罗斯特伯爵。不过,起支配作用的是血气因素。在第三幕第五场,埃德蒙告发了父亲和入侵外敌的同谋关系。知道父亲的生命受到危及,做儿子的定然会在私人感情和公共职责之间左右为难。在告发父亲的那场戏中,埃德蒙表现了这种矛盾(3.5.8-9,11-12,20-22)。不过,这场短戏表明他的哀伤纯属伪装。除了作为儿子的悲伤之情,埃德蒙还表达了自己真正的且持久的关注——“有一番重大的行动”(14-15),抵抗外敌对英格兰国土的入侵。他憧憬战场,渴望胜利,希望通过武力和决心取得更高的地位,这使他的品性跃然纸上。埃德蒙血气的疯狂之处在于,它委身于比自身低下的东西,并通过这样做得以凭借自己的力量成就它所觊觎的一切。

王者的天性。由于一些特定的原因,埃德加带给读者这样的印象——他缺少王者之气。和他的兄弟不同,在第一、二幕中,他显得容易受愚弄,软弱无能。在第三幕中,他更沦落为丑态百出的疯人。最后到第五幕时,有的批评家又认为,他在与父亲的关系中表现得实在自以为是。我将在下文逐一讨论这些责难。


《李尔王》电影海报,2018年版


最初,埃德加作为埃德蒙诡计的受害者出场,正因乎此,我们难以过多肯定他的机智。不过,埃德加从一开始就表现出了自己的理智。实际上,他最开始的话就体现了他对占星术的怀疑(1.2.135-39, 147)。另外,即便说他轻易受到了埃德蒙的陷害,那也是因为他并非恶徒;正是他的正直或高贵使他“愚蠢”(参《王制》409b, 348c)。

在第二幕第三场,亡命天涯的埃德加再次出现,他对自己的不幸遭遇并没有特别激烈的反应。他没有发誓要抗争并夺回自己的产业,而是抛开自己所受的打击直面惨淡(2.3.11-12)。但是,至第五幕,他当面讨伐埃德蒙的背信弃义并击败对方,表现得充满血气(5.3.129-40, 149 S.D.)。此外,当血气与埃德蒙发生联系时,它就与恶行联系在一起;埃德蒙的情形表明,当血气占上风时,它就是过度的(excessive)。在对埃德加的刻画中,血气似乎仅居于第二位,但这并不表示他缺乏这个品质,而是表示血气并非最高的品质;血气必须受制于某种温和或顺从,而不是某种强硬或反抗。

在第三幕,埃德加乔装成了疯人“可怜的汤姆”。如前文所论,他所说的话决不是疯傻的胡言乱语,恰恰相反,它们体现出埃德加既有理智,又有同情心。

再来思考第三幕第四场,埃德加首次作为“可怜的汤姆”出场(在第二幕第三场时,他仍然还是埃德加,正要乔装成“可怜的汤姆”)。当然,观众会认出他是格罗斯特出身高贵的儿子。其实他神智清醒,只是为了保全性命才装作疯人。在这一场中,他本来躲藏在一个简陋的茅屋以逃避抓捕,不料遭遇一群不速之客,这群人都认识他,因而很可能会看穿他的伪装。要不被察觉,还有什么比避免与他们共处更好的方法吗?所以,他一上场,嘴里就嚷嚷着“走开”(原剧中为Away,也即Go away)。接着,他还“晓之以理”,奉劝他们离开,因为“寒风吹过嶙峋的山楂林。”然后,他提出一个让人欢喜的建议:“回你的床上,暖和去吧”(3.4.45-47)。

他接下来说的话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既然他装成乞丐,不乞讨就会让人起疑心,所以他就请求他们施舍:“谁能给可怜的汤姆点什么?……做做好事吧”(3.4.50, 59; 见MacLean, 110)。不过,为了摆脱大家对他形象的怀疑,他还作了别的处理:他主动透露一些信息来解释他的外表可能带有的一丝文雅之气,免得引起怀疑。他说,曾经他惯爱“骑一匹快马”(55):他并不是生来就穷困潦倒。当李尔问他本来是干什么的,他就编了一个貌似合理的身份:“一个仆人”(84)。我们会想到奥斯华德(Oswald):此人在社会等级中高不过绅士,但也低不过农奴,所以不至于让人觉得他应该完全粗俗不堪。


《李尔王》电影海报,2008年版


就在编造出这个身份之后,埃德加的父亲出现了。现在,被人发现的危险骤增:他的父亲必定会认出他来,还要取他的性命。埃德加在这个关头的话(112-21)是第四场的核心台词,其中表现出他与父亲之间的关系已然改变,也透露出他对冰释前嫌的强烈渴望。他首先表达了惊恐:格罗斯特是“恶魔弗力勃铁捷贝特(fiend Flibbertigibbet)”,“专门伤害可怜人”。然后,他向一位著名的伏魔师圣维特尔德(St. Withold)祈祷,希望他的父亲能看破骗局,不要再讨自己儿子的性命。不是父亲想要害他,而是蒙蔽父亲的梦魇想要他的命。

格罗斯特出现后,埃德加接下来的话再次为了父亲而表明自己的身份。因此,他讲述自己从前的情形:“他有三身外衣”(132-33)——同肯特描绘的奥斯华德一样(2.2.13-15);他解释自己怎么到了这里:“到处给人家鞭打”(131),也就是说,他来自某个远方;最后,他宣称自己已经疯了七个年头(136),这俨然是说,“我不可能是你儿子,他逃跑还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哩”。

正如他对父亲的出现所作的反应一样,埃德加在第四场的最后的话也是对自己处境的评述,只不过其中饱含反讽意味。格罗斯特前来是为给李尔提供庇护。最终,埃德加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自己不会再受到打扰,因为肯特和格罗斯特无意于随身带着个疯乞丐。李尔坚持要汤姆陪伴,这使埃德加的期待落空了。为了放松下来,埃德加说了这么一句反讽的话——对观众来说,这句话含义深远,而对于剧中其他人物来说,则完全是疯话:


    罗兰骑士来到黑沉沉的古堡前,
    他说了一遍又一遍:呸,嘿,哼,
    我闻到了一股不列颠人的血腥。(179-81)


他以一名骑士的英勇来警示自己,因为等待他的将是对勇气与机智的考验;他父亲的宅邸是一个危险的或“黑暗”的去处。只要父亲心意不改,埃德加就惧怕他,正如他会惧怕吃人的巨怪一样。

在整个第三幕,埃德加还表现得富有同情心。第六场时,在格罗斯特城堡的农舍中,李尔疯得更糊涂了。见此情此景,埃德加在旁白中告诉观众,他的“滚滚的热泪忍不住为他流下,怕要给他们瞧破了伪装”(59-60)。此时他的话似乎更主要是抚慰李尔,伪装自己倒在其次。其中最妙的是他在这一场的最后一段疯话。神智不清的李尔竟以为宫廷的宠物狗儿在冲自己咆哮(61-62)。有感于此,埃德加希望能平息李尔的伤痛,而且他深知,自己不仅必须做的像个疯人,还得让疯人能够领会,于是他自己往地上一趴,假装成一只对李尔忠诚的狗儿,把那些“谋反的”宫廷狗撵走了(63-71)。

现在,让我们来探讨那些依据第五幕中埃德加与父亲的关系提出的对埃德加的责难。有人认为,埃德加逞言父亲的罪恶使他自己失去了双眼,这是在自以为是(5.3.168-72)。然而,这种责难正如说考荻丽娅“不柔顺”,或如批评傻瓜告诉李尔残酷的真理——神智清醒的李尔却告诉傻瓜,他只要听真话(1.4.176-77)。接受上帝的统治,就是接受对罪恶的惩罚。按照我们专横的欲望来评判,没有什么比智慧更残忍。然而,用正义的眼光来看,没有什么比智慧更有益(参《高尔吉亚》472e-473d, 480b-481b)。


政治智慧:命运


如果此剧描绘了埃德加成为统治者之前的磨砺,那么他究竟学得了什么?在第三幕,埃德加显然已经知之甚多,从他对埃德蒙关于自然的看法的回应中,即可看出这一点。他对统治的理解尤其深入。李尔误认为“可怜的汤姆”是个哲学家,就问他致力于什么研究。埃德加对此给了个疯疯癫癫的回答:“抵御恶魔的战略和消灭毒虫的方法”(3.4.156)。这可以看作是在预言他在第四、五幕中的行动:通过阻止父亲自戕,他“抵御了恶魔”;通过诛杀奥斯华德和埃德蒙,他“消灭了毒虫。”

这短短一句话同样是在预言戏剧的结局,因为这个“研究”可以看作是在陈述统治者的职责。“抵御恶魔”,意味着统治者应该向被统治者灌输美德。“消灭毒虫”则意味着惩罚罪恶。统治者的目标在于福泽他的子民;惩罚是为了改造罪恶之人(参《高尔吉亚》464b-c)。


李尔王》海报


然而,尽管埃德加具有一个好品性,也具有对正义的认识,他仍然需要学习某种东西:关于命运。对于依照自然何为正义,埃德蒙和埃德加都表达了自己的理解。作为关于自然法的教诲,两者的理解共同触及到命运的问题。法律若要具有自然性,它就必须像自然一样强大。正如你无法“违逆”重力规律一样,真正的自然道德法同样具有自我实施性(self- enforcing):人若违抗,必然不能逃脱惩罚。实际上,人们违抗自然法之后,似乎也能逃脱干系。命运庇护那些破坏自然法的人,却惩罚那些遵守自然法的人。

令十八世纪的读者最为震惊的是,考荻丽娅之死体现出残酷的不公;这使《李尔王》自莎士比亚写就之后的一个半世纪里没能上演(见K. Muir 1984, 2,约翰逊的评论)。尽管考荻丽娅有智慧,但命运——傻瓜称之为“臭名昭著的娼妓”(2.4.50)——钦点了她的死亡。当考荻丽娅被押走时,她知道等待自己的是死亡,并说到了“欺人的命运的横眉怒目”(5.3.6)。命运肆意欺凌,考荻丽娅对自然法的顺从也无力拯救她。

不仅是对于传统教诲,对于关于自然的非传统教诲而言,命运的问题同等的重要。因此,埃德蒙的聪明诡计也只能用条件性语言来表达。“只要这封信发生效力,我的计策能够成功”(1.2.19-20),他就会拥有自然权利所赋予他的一切。

对于具有僭主品质的人来说,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征服命运:或许不能完全征服命运,但至少能满足一个现实主义者的抱负。对于埃德蒙来说,大多数人所称的不幸,仅仅是缘于他们自己的软弱无能和谋划不周(1.2.115-18)。在第二幕第一场,埃德蒙紧凑地向我们展示了如何驾驭命运:随时准备即兴发挥,利用手头的一切东西(14-15);对可以向其借力的人巧言令色,投其所好(93-96);口头上仁义道德,实际要假公济私(105)。最重要的是,正如埃德蒙密令士兵去谋杀考荻丽娅和李尔时所说,要让自己“平步青云”,就必须能“识时务”(5.3.29-33)。要沿着这条线路扶摇直上,除了有智谋,还必须要有血气——这种大胆使人洞见到各种可能性并随时加以利用。


肯特伯爵声援考荻丽娅


为了满足欲望可以不择手段并使自己免于受惩罚,这就是埃德蒙关于自然和自然法的教导。这一教导并不是推导出政治混乱的公式,因为大多数人都意识到,一旦他们开始为非作歹谋害他人,总会受到惩罚(参《王制》358e-359b:格劳孔对正义起源的看法)。格罗斯特的仆人们决定要抛弃一个对欲望的传统节制(3.7.96-97),但这一决定危害不大;他们很快就会发现,自己的可能性有限。然而,它是僭主的种子。这个法律真正的意义在于,既聪明又勇敢的人可以壮大自己的野心。因此,当阿尔巴尼谴责高奈利尔缺乏节制时,后者认为他似乎在说,“我太软弱,不够聪明,成不了大事;我没有勇气和能力驾驭命运”(4.2.50-55。参尼采,第一论文条13,页46)。正是因为埃德蒙试图驾驭命运,高奈利尔才对他如此迷恋,于是,剧中的这份奸情就应了马基雅维里的比喻,命运是一个喜欢被驾驭的女人。埃德蒙认为可以驾驭命运,如他的自我描述一样,此人“粗暴而好色”(1.2.128);对于自然和命运,与他有着相同看法的女人则是个杀夫的奸妇,她更中意埃德蒙的粗暴,厌弃丈夫的礼貌周详(4.2.25-28)。

埃德加所受的教育传授给他一个非常不同的教导。为了完全适于统治,他必须洞悉,命运不是我们能驾驭的,甚至不是我们可以评判的,它完全在上帝的手中。埃德加在第四、五幕领会了这一点。

在第四幕的开始,埃德加自认为理解了自己的命运,并接受了命运的安排(4.1.1-9)。这里表现出某种自得,因为他摆脱了李尔和自己的父亲,没有被人看穿。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他扭转了命运之手。但是,接下来马上表明,埃德加并没有理解自己的命运(4.1.25-26)。他正在学着避免得出武断的结论,学着不该纠缠于命运的赐予不放。


李尔王和考荻丽娅》,本杰明·韦斯特,1793


随着第四幕的展开,从父亲的遭遇当中(4.1.19-21),但更多是从李尔在多佛海滩的境况中(4.6.96-105),埃德加认识到,我们所谓的好运可能会蒙蔽我们的双眼,因而并不是我们以为的好运。所以,李尔作为国王的“好运”就是受人奉承又受人欺骗。注意,是埃德加听到了李尔对权威或统治新悟出的智慧(4.6.148-70)并作了评价:“啊,疯话和正经话夹杂在一起”(172)。埃德加认识到,放债的法官和差役凭着自己的地位免于小偷和娼妓所犯的罪,并因此免于对小偷和娼妓的惩罚,但这种好运却使他们看不到自己犯下的罪,也看不到自己其实还不如小偷或娼妓:后者尚会受到惩罚而改过自新,而他们的罪却没有改过的可能(参《路加福音》18:9-14)。但是,如若看到是伪善之徒来执行惩罚,小偷与娼妓多半不会因为受到惩罚而改过自新。结果,当权者并没有使自己的臣民变得更好。要统治地好,就必须学会提防好运对自己或他人的蒙蔽。必须学会同情。

在第四幕第六场,李尔退场以后,格罗斯特问埃德加是谁,埃德加回答说,“一个非常穷苦的人,受惯命运的打击;因为自己是从忧患中间过来,所以对于不幸的人很容易抱同情”(218-20)。这段话表现了埃德加艰难获得的政治智慧的两个最重要因素:接受命运对我们的安排如同接受上帝的作为,以及“同情”的重要性。



如果次线的目的是为了阐明主线的涵义,那么对于阅读李尔王的故事而言,这些问题都非常关键。透过埃德蒙和埃德加的故事,我们获得了看待老国王的视角。李尔王的悲剧在于,他的品性和操控命运的企图在某种程度上映照着埃德蒙,一位好国王犯下了不义。埃德加所受的教育,他成为统治者之前所受的磨砺,来自李尔所受的“教育”或匡正,来自于涤净他所犯下的不义。

不难看出,埃德蒙部分地体现了李尔。李尔显然也很有血气。李尔放弃王位后,高奈利尔还要求他再放弃一些王者的“大权和尊荣”,李尔对此发出愤怒的诅咒(1.4.273-87)。格兰威尔-巴克对这段话评说到:“正是这对恶的蓄意激发,使我们目睹了心灵的黑暗”(1.288)。可以说,此处以及第二幕,李尔受到刺激而爆发,他呼唤“高贵的怒火”(2.4.274)。尽管如此,与康华尔针锋“斗怒”,却算不得高贵(2.4.88-94, 100-101)。第三幕,李尔的怒火尤甚,他无情地诅咒整个世界,但愿所有的生命都被毁灭掉,因为他的欲望遭到了挫折(3.2.6-9)。对于所有这些场景,有人或许会说,李尔的暴戾体现了他的无能为力,而不是他的方刚血气。但是,对于他还是国王的第一幕,显然就不能这么说。当肯特试图与他理论时,李尔命令他不要“阻挡龙颜的怒火”(1.1.121),他的形象顿时如一个血气喷薄的恶人。“龙颜”要独断专行,只因他意欲如此。

李尔“龙颜”大怒,因为他的欲求受到了拒绝。他要求女儿们告诉自己,他就是一切。与对自然的传统理解相较,这么做已超过了“合适”的范围。高奈利尔和里根乐意顺从他,而考荻丽娅却不然。考荻丽娅的回答让他怒火冲天,因为这标志着他的欲望的界限。第一幕第一场的重要性就在于,它代表了两种善与正义之观点、僭主与王者之间的冲突



俄狄浦斯与斯芬克斯


在整个西方文学领域,如果有一位悲剧人物可以企及李尔的高度,那就是俄狄浦斯(Oedipus)这两位国王有很多共同之处:他们都是各自子民的保护人;都很有血气;都被迫走上自我认识的历程。最后,如果格罗斯特的失明是李尔陷入疯癫在身体上的对应,我们或许可以说,李尔和俄狄浦斯有着共同的命运。还有更深入的呼应之处:俄狄浦斯的故事中有一点很关键,即他的自我形象总是“命运的宠儿”(1080),不仰仗神也不依赖人却总能得其所欲(索福克勒斯,1:58)。李尔身上也有类似的际遇:他也曾经坚信自己就是一切(4.6.104-5)。一如俄狄浦斯,李尔的罪行就是僭越上帝之位(参《王制》573a,508a-c)。

李尔和埃德蒙之间的呼应反映在,此剧的开始和结尾都是一场爱的考验。第一幕,李尔问女儿们谁最爱他,暗示最爱他的人将被赐予王国的最大份额。第五幕,埃德蒙在高奈利尔和里根之间导演了一场爱的考验,以他自己作为奖品(5.1.55-69)。其实两次都不是真正的考验,都已在行动的过程中有了定夺,只不过是利用那两个女人的善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埃德蒙心里清楚,两个女人都想得到自己,每一个都能让自己得到一些东西。里根可以献给他康华尔的爵位,这收获颇大;但是,高奈利尔可以杀死阿尔巴尼和里根,为他谋得整个王国,而她似乎确也情愿这样来证明自己的“爱情。”正如第一幕第一场,这两姐妹一直是激烈的对手。不同在于,一开始她们付出话语,获得实物作为回报;最后,她们付出行动却一无所得,或者说得其应得。

两场爱的考验有一个重要的相似点。两个人的要求都与自然的“合适”相悖或者超过其限度。埃德蒙的欲望昭然若揭,致使人们注意到李尔的索求何其不当。两人都自以为可以穷其所欲而免于受罚,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可以为所欲为,凭自己的威力逃避后果。他们两人的处境所具有的反讽意味并不亚于李尔的两个女儿。当她们说他就是一切时,李尔“心知肚明”这是在撒谎。但是,如果他没有打心底里认为自己就是一切,可以为所欲为,实现自己的所有意图,那么他首先就绝不会导演这样一场考验。与此类同,埃德蒙冷酷地玩弄着两姐妹的欲望(“我对这两姐妹都立下了爱情的盟誓;……我应该选择哪一个呢?两个都要?只要一个?还是两个都不要?”[5.1.55,57-58]),但他最后却妄想自己被人爱着,试图以此来慰藉自己(5.3.238)。他死时紧抓不放的,正是他生时万般唾弃的。这两个人最后尝到的苦果发自同一颗种子,那就是僭主的天性。埃德蒙的故事,衬托了李尔的错误。李尔的故事,讲述了一个不义的人,因为自己犯下的罪行受到了惩罚,最后从中受到了教益(参《高尔吉亚》472e)。

在李尔所受的惩罚中,可以看出李尔和埃德加的教育重合在一起。埃德加的教育开始于他成为国王之前;李尔的教育则在他失了王位之后。埃德加学习正义的价值,以备王统;李尔接受惩罚,以偿他统治中犯下的不义(他对待考荻丽娅的方式象征了这种不义)。李尔所受惩罚的骇人景象也是埃德加教育的一部分。通过在荒野和海边陪伴李尔,埃德加游历了冥界。他就像从冥界返回的厄尔(Er),描绘僭主们在彼处“被缚在烈火的车轮上”的命运(4.7.46-47)。


李尔王为考狄利娅的死而哭泣


格罗斯特的命运呼应着李尔的命运,既然如此,埃德加也从父亲的命运之旅得到了这一教诲。而且,这个教诲在此处更深切地触动着他:当父亲遭受不幸时,他也遭受着不幸。在这过程中,他渐渐明白,等待命运垂青或者对此心存幻想,都不是他该做的事情。

此剧有关智慧的深刻教诲,见于剧中两个最高尚的人物对各自命运的回应。命运只不过影响外在的东西;它不能企及真正重要的东西。因此,困于足枷之中的肯特告诉格罗斯特,不必为他担心:“好人上足枷,因此就走运也说不定”(2.2.153)。肯特心平气和,只要他在服侍“有威严的人”,“服侍”自己的决定(1.4.22-30)。命运如何报偿他的服侍,倒是个次要问题。更让人惊诧的是考荻丽娅对命运的回应。面对着将至的不公正的死亡,她说,至少她自己,能够不把命运的欺辱放在心上(5.3.6,对勘《苏格拉底的申辩》30c-d)。

埃德加的一段简短的话最好地总结了这种智慧:“人的生死都不是可以勉强的,人应该耐心忍受:一切在于成熟的时机罢了(Ripeness is all)”(5.2.9-11)。或许,我们可以将这段话看作是对此剧教诲最完善和最简洁的表述。命运应该完全交给上帝来安排:人必须承受(参《传道书》7: 14-15)。我们的责任在于,依照“合适”原则来正确行事。这就是“成熟的时机”的含义,即众生各自合适的成熟、完善或卓越。当我们做到了这一点,我们就有了“一切”,而命运这“臭名昭著的娼妓”就不会伤害我们。任何君主——不管是王还是平民,没有学得这一教诲,就永远成就不了辉煌的统治。


(编辑:三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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